卖房10年后反悔一家3口赖屋内 法院进行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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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10年后反悔一家3口赖屋内 法院进行强制腾房

河池市宜州区一退休职工将自己的房改房卖给侄女一家10年后反悔,经两级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近日,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罗某夫妇强占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被执行人黄某是某单位退休职工,2001年将其位于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的房改房出让给李某夫妇,双方协议房屋价款为1.5万元。2001年李某夫妇住进该房屋并于2002年至2004年分3次付清房款给黄某。2004年,李某夫妇与黄某签订了《买卖协议书》。

2013年10月,黄某夫妇以该房屋不是买卖而是借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夫妇返还该房屋。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定双方《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驳回黄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其协助李某夫妇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黄某夫妇不服,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黄某夫妇的再审申请。

然而,黄某夫妇未经李某夫妇许可,于2015年12月下旬强行撬门入住该房屋至今。同时,李某夫妇已根据生效裁判文书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因黄某夫妇一直“赖”在该房内,2017年6月,李某夫妇向宜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夫妇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并将该房屋交由李某夫妇使用。然而,黄某夫妇并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向其释法析理劝其主动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于是决定强制执行该案。强制执行当天,执行命令宣读后,被执行人黄某夫妇及其儿子万般阻挠执法,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黄某夫妇及其儿子3人进行司法拘留15日。执行干警组织工人陆续将已清点的物品搬出房屋,执行法官将房屋交到申请人手中。 据《河池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