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多起市民遭流浪犬咬伤事件流浪犬多为养犬者遗弃专家称
养犬人违法弃养行为须受严厉惩罚
出现在街头的流浪犬,除了少部分属于走失外,大多是遭主人遗弃。各地养犬管理法规针对弃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过轻,无法促使养犬人纠正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各地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不顺畅,无法对流浪犬进行有效管理
□ 本报记者 陈磊
5月7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内,一名5岁的小男孩被一只长约60厘米的黄色流浪犬咬伤右脸。据家长说,包括自己的孩子在内,这只流浪犬可能已经咬伤了8人。
这并非流浪犬伤人个案。
近日,多地发生多起流浪犬咬人事件,尤其是湖南湘潭大学两名大学生被校园内的流浪犬追咬,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流浪犬咬伤人后果严重,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引发狂犬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今年3月,全国有21人死于狂犬病,而在过去的2017年,全国有502人死于狂犬病。
流浪犬伤人事件频频发生
小男孩被流浪犬咬伤的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一小区。
当时,小男孩在这个小区上轮滑课,由于早到,就蹲在地上看蚂蚁。突然,一只长约60厘米的黄色流浪犬冲了过来,咬住他的右脸。
随后,小男孩的家长带着孩子注射了疫苗和血清,对伤口也做了清理和缝合。据家长说,这只流浪犬可能已经咬伤了8个人。报警后,朝阳警方正在开展工作。
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搜索发现,类似流浪犬伤人事件近日在各地频发,影响最大的是湘潭大学两名女生在校内遭一群流浪犬追咬一事。
事情发生在5月1日晚上9时左右,一位女生在校园里行走,一群流浪犬突然从灌木丛里窜出来,追着女生将其咬伤。她的伤主要在右手臂和腰的后侧,手臂有几个咬伤的伤口。
事件在网上曝出后迅速成为热点。
事发不到24小时,同一地点附近又有一名女生被咬伤。
根据湘潭大学保卫处的通报,目前,两名女生在学院老师陪同下,已及时到医院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和伤口处理,学生目前身体情况稳定,已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
5月2日中午12点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也发生流浪犬伤人事件。
事发当日,某小区的保安刘某正在门口值班,一只流浪犬出现在小区门口并试图窜入小区。由于小区不允许流浪犬入内,刘某对流浪犬进行了驱赶。谁知在驱赶过程中,这条体型不大的流浪犬突然回头,咬住了刘某的脚踝。
据接诊的浦南医院统计,共有8名伤者被同一流浪犬咬伤。目前,8名伤者均已接受防疫处理。
浦东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也随即赶赴现场,并于当晚将肇事犬只捕获。之后,将依法对肇事犬进行处置。
流浪犬咬伤人后果严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今年3月,全国有21人死于狂犬病。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2017年,全国有502人死于狂犬病。
对此现象,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曾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流浪犬咬人事件多次发生,已经转化成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各地政府及社会公众给予高度关注,对流浪犬进行集中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应该下定决心解决流浪犬问题。此前,支振锋曾就养犬管理立法进行深入调研。
流浪犬多为违法遗弃家犬
为了观察社区养犬情况,天刚蒙蒙亮,记者就走出家门。
记者所在的居民小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记者刚走出居民楼,就听见一声“早啊”,抬头一看,原来是本楼一位老年邻居,手里还牵着他家的黄色小犬。
邻居的孩子工作后,不在身边住,老两口两年前养了一只小型犬,从此以后,记者早晚下楼总能碰到。邻居家的犬外出时,一直拴着犬链,但在电梯里,却从未戴过嘴套。
沿着小区道路往前走,刚走到十字路口,一条棕色卷毛小犬从一辆汽车边无声无息窜出来,把记者吓了一跳。不远处,一位中年妇女拎着卷成一卷的犬链,慢慢悠悠走着。
记者所在的小区有一个公共健身场所,旁边还有一大块空地,当记者赶到这里时,有5只小犬和一只中型犬在互相追逐,都没有系犬链,犬的主人则围在一起聊着家常。
记者又围着小区马路转了一圈,前后碰见4次居民遛犬,其中3次不系犬链,小犬跑前跑后围着主人又蹦又跳。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携犬乘坐电梯的,应为犬戴嘴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地、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
记者当天早上遇见的11次遛犬行为,比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违法率为100%。
在一位小区居民看来,这种违法养犬,后果还不算太严重,毕竟犬都是有主人的,令人担忧的是违法弃养犬之后成为流浪犬。
据媒体报道,在陕西省西安市,警方每年收容的流浪犬在4000只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弃养犬,目前警方已经收容处置了近4万只流浪犬。
在江苏省南京市,2007年至2015年10月,当地警方收容流浪犬总数已经超过3万只。经实地走访了解,这些流浪犬,除了少部分属于走失外,大多是遭主人遗弃。
熊文钊说,现在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但犬主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将犬遗弃,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对弃养人进行行政处罚,没有追究弃养人的责任。
在熊文钊看来,针对流浪犬,地方政府的兜底管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缺失,比如没有足够的收容场所对流浪犬实施集中管理和处理,减少公共场所的流浪犬数量,没有对流浪犬实施卫生防疫,防止对城市市民产生危害。
在支振锋看来,正是由于犬的主人违法将家犬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咬伤市民,形成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更深层面上,各地的养犬管理法规针对弃养犬的行政处罚过轻,无法触动养犬人纠正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各地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体制并不顺畅,无法对流浪犬进行有效管理。
“我们在调研时去过一个流浪犬收容中心,里面收容了很多流浪犬,每天花费非常大,但我们实际上没有足够经费养那么多流浪犬,纳税人的钱也不应该这样花费。”支振锋说。
减少流浪犬须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流浪犬出没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居民人身安全的隐患。
那么,这一隐患该如何消除?
熊文钊认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养犬管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可以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熊文钊分析说,从源头上来说,要加强养犬登记管理,同时要加大养犬人的责任,对弃养人进行追责;从政府管理上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养犬监督,对于犬主人确实不愿继续养的犬、无主或无人领养的流浪犬,政府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实施集中收容,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社会各界建立的关爱动物社团收容和领养流浪犬,政府可以加强扶持。”熊文钊说,“总之,社会各界应该多管齐下,解决流浪犬问题。”
支振锋认为,养犬问题属于地方事务,由地方进行立法,但在各地进行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对养犬涉及的共性问题、原则问题进行规范,有利于各地遵照统一执行。
支振锋的看法是,首先要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养犬管理,比如上海规定犬必须植入生物芯片,芯片中要有犬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射疫苗记录等信息。无论是主人遗弃,还是自行走失,通过扫描电子芯片可追踪相关信息,督促主人依法养犬。同时,对于违法弃养的,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减少家犬变成流浪犬。
“其次,凡是在公共场所没有主人牵着、也没有植入电子芯片、没有相应信息牌的,统统视为流浪犬,养犬管理部门有责任予以捕捉。”支振锋认为,“捕捉之后,养犬管理部门设定公示期,公告认领;没有人认领的,再设定30天或者90天的领养公示期,没有人领养的,可以做无害化处理。”
“最后,相关部门在养犬事务上各管一段的养犬管理体制亟待理顺,执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支振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