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2018年立法计划,6个立法项目列入计划,其中,《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在明年进行初次审议。 (记者颜雅婷)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晋江、洛阳江为我市重点流域,近年来,相对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总量扩大、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却相对滞后,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边治理、边污染现象突出,通过立法为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仅如此,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持续关注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多次组织专题调研。2017年市两会期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两大议案决议之一就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决议》。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该议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视察,持续推进我市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曾作为2017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的《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市环保局已完成法规初步起草工作,立法条件相对成熟。同时,《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将作为明年的继续审议项目。
此外,2018年立法计划还包括3个立法预备项目,即《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和《泉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及一个调研项目,即开展以移风易俗为主的促进文明行为的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