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卫生院原院长受贿15万元被审

晋江新闻网

利用职务便利,晋江市某卫生院原院长收受他人钱款15万元。28日,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水深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此案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晋江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柳某在担任晋江市某卫生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8年至2014年多次非法收受医疗器械销售商邹某等人贿送的钱款共计15万元,并在设备采购、设备款支付等事项上为邹某等人提供帮助。案发后,柳某退出赃款1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柳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晋江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柳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请求从轻处罚。晋江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据悉,截至目前,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已承办8起职务犯罪案,均进行网上庭审直播,带头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也为广大法官做出了表率,有效拓展了司法公开渠道,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展现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