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4月28日电 (汪青)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而这离2017年11月27日央行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隔半年时间。
据悉,资管新规针对的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私募基金的监管会另外出台监管办法。此外,资管新规确定的原则,对于互联网平台开展相关业务也同样适用。
在2017年11月17日,《意见》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反复研究和审慎决策,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方面,《意见》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导金融机构转回资产负债表内,确保市场稳定。
对此,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表示,大资管新规主要有两大看点。首先就是大原则并没有放松,而是在大资管新规正式稿中有所强化,其监管态度是“去杠杆、去刚兑、去通道”;其次,正式稿中最大的变化在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到2020年底”,表明监管层力保市场平稳,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这个对A股市场无疑形成短期利好,有助于权益类市场的企稳。
申万宏源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邱涤凡认为,尽管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且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要求金融机构制定过渡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不同之处,苏宁金融研究院分析师赵卿表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明确了标准化债权的定义,除了可以确定的债券、ABS为标准化债权外,对于银登中心的“非非标”,后面可能会进一步明确为非标资产,同时,对于公募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特别强调了是标准化债权。
“其次,是除了市值法外,还明确了摊余成本法的适用条件,限定采用摊余成本法必须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或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等,并设置了两个5%的偏离度要求。这意味着未来会有收益稳定、但不刚兑的类理财产品存在。”赵卿说。
根据资管新规的具体内容可知,其核心原则是统一监管标准,打破刚兑,限制杠杆,充分信息披露,以防范风险。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目前中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规模超过百万亿,资管新规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影响较大,主要涉及净值化管理和不允许产品多层嵌套。不过,在净值化管理层面,资管新规也稍作放松,并未一刀切,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这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调整比较有利。
就互联网资产管理层面而言,于百程表示,此次资管新规明确了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情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通过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智能投顾等业务,依然需要取得相应牌照,取得投资顾问资质的机构在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资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