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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江龙湖镇烧灰村钞井溪内厝支流段,沿着溪流两侧有超过1000平方米的养猪场,400头生猪的粪便和污水直接外排,导致溪流严重发黑发臭。近日,龙湖镇联合环保、公安、电力、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统一行动,依法取缔这家污染环境的养猪场。
据悉,23日上午,晋江市明确对该市21条流域的工业污染进行全面整治,从当日起开展环境执法“霹雳1号”行动,全面排查生态水域污染源。截至昨日,晋江已依法取缔63家“小散乱污”企业,15名业主被移送行政拘留。 □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叶兴灿 李品强 文/图
龙湖一污染环境的养猪场被取缔
21条水流域整治工业污染
23日,晋江市领导带队现场督查生态水域污染源治理工作,并召开会议,明确即日起,该市将开展“霹雳1号”行动,全面排查生态水域污染源。会议明确,对该市21条流域全面走访、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沿线的工业污染源、农业养殖污染源、生活污水污染源、违章建筑、小散污企业,全面深入掌握21条流域入河排水口分布与主要污染来源,并登记造册、汇总汇入正在编制的一河一档,彻底解决河道污染源底子不清问题。
24日下午,晋江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召开环境执法“霹雳1号”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明确从晋江市环保局和晋江市公安局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5个特别行动小组,成员脱产脱岗,集中待命,挂图作战,不分节假日、昼夜,开展错时执法,进行暗查、突查,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从严顶格查处,对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的采取限产停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26日10时许,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罗山街道,对位于罗山街道山仔社区郭厝路的季某军化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加工点主要从事化工加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等环保手续,并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通过车间外排口排到厂外水沟,最后流进附近草地上一个约1.5平方米的小水池(未采取任何防渗透措施)。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为打击这类“小散乱污”企业,晋江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11月27日开始,持续至2018年4月30日。据悉,“小散乱污”企业是指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经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此次专项整治将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的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整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做到排查要彻底、整治要全面,通过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搬迁整合、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合法、守法经营生产。
据悉,连日来,晋江各镇(街道)掀起“小散乱污”整治热潮,截至目前依法取缔63家。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万
此外,晋江市环保局为引导公众参与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督,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实行有奖举报。市民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可能就有高达8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奖励!
那么,哪些属于此次可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呢?据晋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举报范围主要有6种类型,包括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隐蔽排放方式超标排放工业废水;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工业废水超标排放;废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对外造成超标排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工业废水或废气的;擅自设置小电镀(电泳、酸洗)、小制革等排放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的加工点并投入生产,有明显排污迹象,造成水污染事实的;非法倾倒皮革污泥、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或者非法倾倒电镀液、含酚废水等其他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