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的迅猛发展,“小餐饮”数量逐年增加。长期以来,“小餐饮”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记者获悉,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维护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试行《办法》共20条,主要从登记、监管等方面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以规范。□泉州晚报记者 陈云青
符合四项条件者可申请 5个工作日内发证
《办法》对小餐饮店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即,有固定店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要求,但是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同时,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那么,办理《小餐饮登记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办法》明确,办理小餐饮登记应符合四项条件:一是合理选址,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二是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面积,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各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环境干净整洁;三是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四是建立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申请小餐饮登记证时,申请人应提供小餐饮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申请材料。根据《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小餐饮登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小餐饮登记证》,与小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小餐饮登记承诺书》,及时将小餐饮登记有关材料归档,并填写《小餐饮登记信息告知单》,在次月5日前报送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接到信息后,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不得经营高风险食品 生食类海(水)产品等受限
据悉,颁发的《小餐饮登记证》应当载明的信息包括:店名、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经营项目、登记证编号、有效期、登记单位、登记日期、投诉电话等。《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为2年。小餐饮经营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保持登记证书编号不变;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续;登记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经营或发生重新登记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登记,缴还登记证;有效期满停止经营的,《小餐饮登记证》期满自动失效。
据介绍,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经营者不得私自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不得经营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海(水)产品、冷荤凉菜、自酿酒、散装白酒、自制生鲜乳饮品等高风险食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小餐饮登记后,经改造提升,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未经登记,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降低经营者准入门槛 有利于减少食品监管盲区
业内人士认为,数以万计的小餐饮单位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但这些单位为消费者提供了廉价、快捷、便利的用餐服务,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强行取缔既不符合当前的餐饮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同时又影响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与就业。鉴于实际情况,我省适时出台了《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按照“纳入监管、规范提升、保障安全”的原则,对小餐饮实施登记管理,降低小餐饮单位的准入门槛,有利于减少食品监管盲区,全面提高食品监督管理水平。
(记者 陈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