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财政拨出122.34万元,慰问奖励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比赛的南安籍运动员和教练员。
其中,对于参赛运动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慰问;对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获得前八名的给予一定奖励;教练员按运动员奖励标准的100%进行奖励;后勤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据了解,今年南安市共有20名运动员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比赛,夺得7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2个第四名、5个第五名、1个第七名的优异成绩。本届全运会,福建代表队共获得17.5枚金牌,泉州市获得8枚金牌。南安市运动员表现突出,金牌数量占福建省总量40%,占泉州总量87.5%,为南安人民争得巨大的荣誉。(通讯员 洪荣欣 记者 苏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