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这些干部被通报查处 有人被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

福建日报

福建这些干部被通报查处 有人被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

近日,福建这些干部被通报查处——

福州市检察院对王申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申国(正处级)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1月15日,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上杭县太拔镇双康村党支部书记丘新华侵吞粮食直补资金并伙同村主任丘朋锋私分空心房整治补助款问题。

2013年至2015年,丘新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村集体粮食直补资金约2.4万元。此外,2008年至2009年4月,丘新华、丘朋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民空心房整治补助资金约1.4万元,丘新华从中分得约0.7万元,丘朋锋从中分得约0.7万元。2017年9月,丘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丘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汀县策武镇李田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福寿生侵吞农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问题。

2014年11月,王福寿生利用帮镇政府代收村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简称新农合)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1户农户上交的新农合费用360元,造成该农户一家4口2015年新农合未续保,致使该农户的儿子在2015年发生交通事故花费3.1万多元的医疗费无法从新农合报销。2017年8月,王福寿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雷镇竹兰村原党支部书记赖文武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10月,赖文武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的贫困户评选过程中,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哥哥赖某某评定为贫困户,导致赖某某违规获取国定标准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补助资金8.4万元及扶贫发展生产资金0.1万元。目前,赖某某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8.5万元已追回财政专户。2017年9月,赖文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漳平市象湖镇民政办负责人兰建平索要钱物及虚报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等问题。

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间,兰建平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为詹某某、苏某某等残疾人申请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款过程中,以申请补助款需要费用、申请的补助款是与他人共有为由,向詹某某、苏某某索要财物共计3万元。此外,兰建平还存在向其他残疾人索要钱物及虚报受灾户套取上级灾后重建补助款等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4月,兰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原副局长陈金辉(正科级)犯受贿罪获刑

近日,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原副局长陈金辉(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处陈金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经查,被告人陈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多起案件的取保候审环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陈金辉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出全部赃款;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办公室认为被告人陈金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以纳入社区矫正,故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莆田秀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平海镇北峤村原村委会主任詹瑞通、原党支部委员唐国春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7年,在北峤村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北峤村村委会主任詹瑞通、原党支部委员唐国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收受他人为感谢其在系列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等事宜给予的支持和关照而送给的财物计2.1万元、0.5万元。此外,詹瑞通、唐国春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2017年6月,秀屿区纪委给予詹瑞通、唐国春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南日镇原残联联络员陈文芳违规收受贫困残疾人送给的财物问题。2008年,陈文芳在任南日镇残联联络员期间,收受4名贫困残疾人为感谢其在办理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及补助金发放方面给予帮助而送给的财物共计7600元。2017年6月,南日镇纪委给予陈文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