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警方的动员下,南安女子王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她被依法刑拘。
警方介绍,11月5日,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警,称王某欠下债务,被法院终审判决并经多次协调后,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丰泽刑侦大队介入调查,发现34岁的王某,于2013年向泉州的许先生借款100万元,同时写下欠条。在2013年至2015年,王某还了许先生50万元,但剩余款项一直不还。
2015年,许先生向丰泽法院起诉,丰泽法院一审判决许某胜诉,王某必须向许先生归还50万元欠款。判决后,王某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缴交诉讼费且未出庭,二审维持原判。
2016年8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和许先生达成和解,王某承诺半年内归还许某25万元,只不过,在归还了第一期3万元后,王某没有再付清余下的款项。到了今年3月份,王某被发现以近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一套房产,在拿到钱后,扣除银行贷款还有余款,但是,她并没有把这些钱拿来还钱,而是将钱款转移。
民警介绍,王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