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来自首吧
派出所副所长与嫌犯许下“中秋约定”
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冯威 黄娟) “今天是中秋节,你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回来自首。”昨日,青山新沟桥街派出所副所长王勇再次告诉盗窃嫌犯熊某。
家住洪山区的邓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失窃的手机竟然在中秋节当天回到了自己手上。邓女士两个月前花2700元钱买了部新手机,9月18日上午8时许,她在青山区建设七路菜场买菜时发现手机被盗,于是慌忙借用路人手机报警。新沟桥街所副所长王勇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调查询问,得知嫌疑人将被盗手机卖给了建设八路某手机维修店的付某。王勇找到付某,反复做工作后付某交代已将被盗手机卖给湖南的老乡,并答应让老乡把手机通过快递寄回武汉。
随后,王勇将犯罪嫌疑人熊某锁定,并反复上门做其家属工作,要求其尽快自首。2日,王勇收到熊某发来的消息,说自己将于4日王勇值班当天上午到新沟桥街派出所自首。考虑到4日正值中秋节,王勇告诉熊某,中午陪母亲吃完团圆饭再来自首。4日12时25分,熊某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了新沟桥街派出所。
目前,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