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要有个性 不能跟风发展
在刚刚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中,关于民宿的评价原则,其中提到涵盖传递生活美学、追求产品创新、弘扬地方文化、引导绿色环保、实现共生共赢等方面。另外,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也出现在民宿规定中。
以目前民宿预定网站爱彼迎、途家、蚂蜂窝等OTA网站的评论内容来看,“小而美”“家有温度”“独具特色”等词的出现频率最高,由此可见客人对民宿要求的偏向性。
在我国台湾地区,对民宿的标准之一,就有农民用原有住宅接待游客,同时接待人数控制在每天15人以内。之前日本《旅馆业法》中也有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住宅专用地区”运营旅店,但是,随着近几年访日游客的增多,民宿作为一种缓解酒店供应不足的补充而出现,渐渐放宽政策。然而,日本目前的法规也规定,民宿的营业时间一年里不得超过180天。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旅游规划专家陈国忠认为,部分民宿跟风的酒店化的发展模式缺乏个性,跟真正民宿概念中“村民直接参与经营”相去甚远,乡村酒店和乡村民宿之间应该有所区别。不过,随着山东乡村旅游带头人外出学习,社会各界对民宿理解的增强,民宿也将渐渐发生变化。
陈国忠说,此次发布的《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对民宿发展有了规范,但更加细节的概念还应进一步厘清,乡村旅游的接待模式要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