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韩国明星艺人诈骗二女18万 男子最终获刑4年】去年夏天,25岁的上海女子树某在微博上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权在铉”,是韩国知名演艺公司的练习生,希望与她认识。两人相识并恋爱,同居后,“权在铉”以投资被骗为由向树某借到9万元钱。“权在铉”同时还与另一名女子刘某同居,他在谎称是韩国艺人的同时,还自称其母为韩国大富豪。此后,他编造借口骗取刘某9万元。同居期间,刘某查看了“权在铉”的微博,发现他还同时与多名女子保持密切联系,便立即联系了树某。两人经核对之后认定“权在铉”是骗子,便共同报警。经查,“权在铉”真实身份为甘肃籍男子马某。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马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后,马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现在在年轻人中存在着盲目“哈韩”、“追星”的行为,两名受骗者由于对韩国明星的盲目崇拜而付出了代价。法官同时提醒年轻人要充实自己。(北青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