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为垃圾分类立法 个人垃圾未分类最高罚500元

福建日报

在厦门,今后若是垃圾不分类,就要吃罚单了。10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今后,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个人最高也将面临1000元罚款;而未分类投放的,个人最高将被罚款500元。

据悉,厦门是我省首个为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据悉,办法实施后,将坚持惩罚与激励并举,不以行政处罚为目的,将尝试推动首次违规人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帮助周围群众提升思想认识。但是,多次违规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执法“黑名单”系统,列为重点执法监督对象。

此外,从本学期开始,由厦门市教育局编写的垃圾分类教材纳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课程(高中除外),垃圾分类成了校园必修课,还将进行考试。(记者 林泽贵 林世雄)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