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楼产妇母亲:血口喷人!我怎么能让女儿痛到寻死

钱江晚报

假设1

阻力来源于医院

如果家属的说法属实,在产妇和家属共同要求之下,医院仍然拒绝实施剖腹产手术,那么医院的理由是什么呢?可能的原因,一是医生的误诊误判,二是医院为了完成顺产指标,尽可能少开剖腹产手术。

由于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医疗行为必然由医生来主导。诊断结果、状况评估、风险评估、医疗措施的决策和实施都主要由医生主导,医疗对象(病患或者产妇)往往只有陈述权、建议权、知情权和同意权。在此过程中,医生确实存在误诊误判的可能性。比如,对于无法顺产的情况,医生可能错误判断为可以顺产;哪怕没有错误判断,也有可能对于疼痛超出产妇生理承受极限估计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责任评估和责任认定,都需要成熟完善的体制机制设计和法规政策给予保障。此外,在医疗专业化、技术化程度越来越高,医疗双方信息不对称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医生的主导权与医疗对象的权利之间如何平衡,使之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有益制约,也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有人指出,部分地区、部分医院被监管部门下达顺产指标。为了完成指标,这些医院格外珍惜有限的剖腹产名额。这种指标出台的背景,是因为连年来我国的剖腹产占比持续走高,不但超过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超过了科学合理的比例。一些医院为了方便省事和高收费,不加节制地提高剖腹产比例。近些年来,这种乱象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作为一种纠偏措施,确实很难排除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对医院进行“窗口指导”,甚至下达顺产指标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这种“窗口指导”和行政指标过于简单生硬,甚至导致了另一种极端,使真正需要剖腹产的产妇得不到及时手术,危及健康和生命安全,那么由此暴露的监管机制弊病就应该及时修正,防止出现新的悲剧事件。

假设2

阻力来源于产妇家属

如果实施剖腹产的阻力来自于产妇家属,那么值得讨论的问题也有很多。首先,医院和医生作为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一方,能否把手术的决定权全部赋予不专业的家属?

诚然,家属的知情权、同意权应该得到必要的保障,但能否把之上升为“一票否决权”?医生的专业判断、医疗对象的权益和家属权益,这三者之间应该如何平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医疗对象的利益,这是一个值得不断探讨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目前医院和医生对家属过度的权利让渡,是在医疗纠纷尤其是“医闹”频发的背景下,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

过度检查、重复检查、保守治疗、对家属过度的权利让渡,都有可能缘于医生自我保护的考虑。这一点涉及医疗体制机制、法律政策,医护人员的从业环境,社会舆论氛围等系统性问题,要解决起来更加棘手。

▲《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

家属阻止剖腹产还有一些其他的可能原因。比如,有些人认为顺产更有益于妇婴健康,哪怕面临难产的情况下仍然固执己见。有些人可能考虑经济负担问题,因为剖腹产费用更高。还有些人出于各种各样的错误认知或者封建迷信观念,哪怕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仍然拒绝剖腹产。对于这些问题,只要医生(医院)、产妇和家属三方的权利之间能够形成合理的平衡制约,家属不掌握“一票否决”的绝对权利,这些问题都比较容易解决,不足以成为阻止剖腹产的决定性力量。

尽管这起事件的真相正在调查之中,相关的责任认定也有待调查清楚之后才能进行,但一个在医院里待产的大活人,竟然在医护人员和家属的眼皮底下活活被疼痛逼死,这一悲剧,足以让人们深刻反思。

但愿以此事为诫,与医疗过程相关的各方能够主动作为,修补上述的种种缺陷和漏洞,杜绝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