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小头目参与旺角暴乱 将被追加多项罪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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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中),后为梁颂恒。(图源:香港大公网)

原标题:"港独"小头目参与旺角暴乱 将被追加多项罪名起诉

海外网8月8日电 “港独”分子“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黄台仰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案件7日早于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闭门审前覆核。散庭后据律师透露,被告梁天琦、容伟业、林伦庆、袁智驹4人将分别被加控袭警罪、串谋暴动罪、纵火罪。法庭将案件排期至10月14日进行闭门审前覆核。

综合港媒消息,第三宗涉及暴动罪的旺角暴乱案昨在区域法院判刑,早前经审讯被定罪的3名激进示威者,其中两人被判入狱3年,另一人则因犯案时只得18岁,法官予以改过自新机会,判入教导所。“本土民主前线”两名发言人梁天琦和黄台仰,“美国队长”容伟业等,被控涉嫌于去年旺角暴乱干犯暴动及袭警等多项罪名,排期明年1月在高等法院受审。案件7日在高院以非公开形式进行预审,第二次非公开预审将在今年10月14日进行。据悉,梁天琦等被告将被加控罪。

第三宗涉及暴动罪的旺角暴乱案3名被告运输工人杨子轩(19岁)、运输工人罗浩彦(20岁),以及工人连润发(26岁),3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于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联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有镜头拍到杨子轩和罗浩彦手持玻璃樽,站在示威者最前方,而连润发则被确认向警员投掷砖头。

法官姚勋智在判刑时指出,香港地方狭小,人口稠密,交通繁忙,暴动蔓延的速度可以非常快,造成严重后果,惟是案示威者非直接向警察掷物作对抗,暴力程度属中等,遂将量刑起点定为3年半。

“港独”小头目参与旺角暴乱 将被追加多项罪名起诉

“港独”分子梁天琦(右),黄台仰(左)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图源:香港文汇网)

近期鲜有露面的梁天琦、黄台仰,7日早如期到庭应讯。有一批逾10人的被告支持者,包括上月刚被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的冯敬恩,7日也有到庭声援,但由于案件需闭门处理,支持者只能在庭外大堂等待。

法庭进行逾四小时闭门处理法律程序。散庭后,有参与审前覆核的律师透露,本案10名被告均曾出庭应讯。控方在庭上提出申请,对四名被告加控罪名,分别是梁天琦被申请加控袭警罪,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林伦庆被申请加控串谋暴动罪,袁智驹被申请加控纵火罪。法庭决定,在10月时再进行闭门审前覆核。

被告“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在离庭前向媒体表示,他无法改变已发生的事,又承认“面对好多困难”。其后他与黄台仰一同离开。

本案控罪指,被告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容伟业(32岁)、李诺文(20岁)、卢建民(29岁)、袁智驹(25岁)、林傲轩(21岁)、黄家驹(25岁)、李东升(24岁)、林伦庆(24岁)于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别于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暴动。各被告分别被控煽动暴动、煽动非法集结、参与暴动、非法集结或袭警等罪名。法庭早前将案件排期于2018年1月15日审讯,暂定审期80天控方曾向。法庭表示控方证人多逾100名。

“旺角暴乱”,暴徒翘砖头大肆破坏街头秩序。(图源:香港东网)

据海外网了解,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