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赔偿160多万二战劳工 赔偿金高达43.7亿欧元

光明日报

在向纳粹德国强制劳工进行赔偿的问题上,德国经历了抵制、屈服到自觉的过程,最终表现出了诚意,得到世界舆论的认可。

根据历史档案记载,纳粹德国二战期间从占领地区强征大约1200万外籍劳工到德国企业做工,其中主要是犹太人和中东欧国家的劳工。仅1944年,德国企业就有30%的工人是外国劳工。

二战结束后,对于劳工赔偿,德国只有一些大企业自行同犹太世界签订了协议,而更多德国企业则拒绝赔偿。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大量二战档案被解密,纳粹强征劳工的遭遇被更多公开,纳粹劳工历史进一步公之于世。

1998年3月,纳粹劳工幸存者通过美国法院要求征用劳工的德国企业予以赔偿。同时,波兰、美国、俄罗斯等国的众多幸存劳工向本国和德国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起诉德累斯顿银行、西门子、宝马、奔驰、克虏伯、德国铁路公司等德国大企业在二战期间使用劳工并获利。美国律师仅在1998年8月就收集了60多起强制劳工案件,声言如果德国拒不赔偿,他们将诉诸法律,届时德国赔偿的数额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德国大企业和政府一开始都相互推卸责任。转折出现在1999年,格哈德·施罗德当选总理后,与12家德国大型企业领导人达成一致,决定建立一家基金会来运作纳粹劳工赔偿事务。大众、福特(德国分公司)、商业银行、安联、巴斯夫、拜耳、戴姆勒-克莱斯勒等大公司成为该基金发起者。因为这些大企业意识到,劳工赔偿问题不解决,其海外投资和国际形象都将严重受损。

2000年8月,德国通过了《赔偿基金法案》,对纳粹强制劳工的获赔资格和获赔金额作了详细规定,并依法在柏林成立了“记忆、责任和未来”基金会(德文简称为EVZ)。随着德国媒体大规模宣传EVZ和不断施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也出资加入EVZ。EVZ的50%经费来自捐助,德国100家大型企业共捐款12亿欧元,6500家中小企业捐款同等数额。

2000年9月,EVZ正式启动具体赔偿工作。符合赔偿条件的劳工被分为A、B、C三类,A类可获赔7670欧元,B类和C类最多可获赔2560欧元。

德国科隆市一家纳粹历史档案馆珍藏了二战时期的各种档案资料,只要名字、照片出现在某个档案中,就可被视为合格索赔人。查不到任何证据的人也可来这家档案馆,向掌握相关历史的人员叙述自己的经历,如做劳工的城市、企业、工种,如果所述情况与历史相符,档案馆也会出具相应证明,约2000多人凭口头叙述得到了索赔人的资格承认。

当时纳粹劳工幸存群体平均年龄已高达81岁,对他们来说,德国对二战纳粹受害者的最后一次大规模赔偿的现实意义微不足道。俄罗斯老人伊万对德国媒体说:“这笔钱虽然使我们心里有所安慰,但一想到那些不在人世的同胞,我们更加难过。不幸的是,对许多受害者来说,这笔赔偿来得太晚了。”2001年6月第一笔赔偿金发放时,有10%的索赔者在等待诉讼认定期间离世。

赔偿工作一直持续到2007年。2007年6月12日,EVZ在柏林总统府举行仪式,宣布历时7年的对二战纳粹强制劳工的赔偿工作正式结束,共向100多个国家的166.5万名纳粹强制劳工支付了43.7亿欧元的赔偿金。

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仪式上讲话说:“完成对这些劳工的赔偿工作让我们如释重负,尽管金钱永远无法弥补这些劳工所遭受的痛苦。”她同时表示,赔偿是通往和平与和解道路上必须采取的苦涩举措。

也有少数人拒绝接受德国人的这种一次性赔偿方式,特别不能接受“德国作出赔偿后,任何人不能再对德国和德国企业就此问题提出起诉”的条件。

德国媒体评论说,这次大规模赔偿行动可以向世人表明,如果愿意以实际行动纠正曾经犯下的错误,永远都不会太晚。这种模式可以为一些相似的、寻求战后和解和赔偿的行动提供一个样板。

(本报驻柏林记者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