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格林纳达等加勒比国家的协作配合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江苏省追逃办密切合作,第92号“百名红通人员”任标回国投案。这是第4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7年7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格林纳达等加勒比国家的协作配合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江苏省追逃办密切合作,第92号“百名红通人员”任标回国投案。这是第4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任标,男,1973年出生,原江苏大罗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际控制人,涉嫌骗取贷款罪、伪造金融票证罪,2014年1月外逃到与我未建交的加勒比地区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3963/5-2014。
任标是今年4月27日中央追逃办发布的《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中被公布藏匿地址的“百名红通人员”。他的归案,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追回来绳之以法。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永远在路上,再次正告在逃的腐败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17年7月2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格林纳达等加勒比国家的协作配合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江苏省追逃办密切合作,第92号“百名红通人员”任标回国投案。这是第4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