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公路分局再出组合拳 巩固违法广告牌整治成果

泉州公路

近日,随着“轰隆隆”的机器声响起,位于省道203线英山村段民房十七、八米高的屋顶上的违法广告牌被果断拆除。

德化公路分局再出组合拳 巩固违法广告牌整治成果

当天被拆除的屋顶广告牌有4面,面积近360平方米,灯杆广告7面,共16平方米,皆属于违法设置的广告牌,个别广告牌框架已经老化,锈迹斑斑,影响城市形象的同时,也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德化公路分局再出组合拳 巩固违法广告牌整治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这是继拆除省道203线英山桥至鹏祥工业区红绿灯路口段高立柱违法广告牌后,德化分局再次联合德化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又一户外广告牌整治“大动作”。

就在今年4-5月份,德化分局与德化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一次联手就集中拆除了省道203线英山桥至鹏祥工业区红绿灯路口段11块大型立柱广告牌,涉及面积达上千平方米。

据悉,两次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广告牌行动旨在改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环境和公路通行环境,为打造“实力、文化、美丽、幸福、清纯”的现代瓷都营造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

文/图:廖启煌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