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追索“章公祖师” 荷兰藏家称已转让佛像(图)

新京报

 

当地时间14日下午,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首场法庭听证,在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结束。由于被告奥斯卡·范奥维利姆声称已将佛像转手,福建村民诉讼代表坚持要求法庭判决被告为其佛像转手之说提供证据,并公布佛像新持有者的身份信息。

原告律师

“被告属欺诈性转让”

原告律师指出,被告在答辩书中自述,他在得知福建村民计划提起诉讼时,与第三方达成交换协议,用争议佛像交换了该对方私人收藏的艺术品;该第三方对佛像有关争议完全知情,希望保持匿名。“根据荷兰《民法典》,这种情况下的交换行为是对良好道德的违背,对礼仪和秩序的冒犯,也是‘欺诈性转让’,目的在于阻却原告行使追索佛像的权利。”

据此,原告律师重申已于两周前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诉求,要求判决被告提交其所述“交换协议”,公布第三方身份信息,并判决此“交换协议”非法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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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村和东浦村村民连续数日驻守普照堂,依古制上香祈祷章公祖师还乡。 林文青 摄

荷兰藏家

“第三方希望匿名”

范奥维利姆答称“交换协议”仅为口头协议,并无书面文件,也没有协议商谈期间的往来邮件可供提交。其律师以第三方希望保持匿名为由,要求当庭驳回原告的补充诉求,未获法庭同意。

被告律师随即提出“原告诉求发生改变,需补充答辩”,法庭予以认可,并要求被告在六周内提交补充答辩。

原定一小时的法庭听证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就此前提及的各项争议,如中国村民委员会有无诉讼主体资格、被告所购佛像是不是章公祖师、被告的购买行为是不是善意取得、佛像内的肉身是不是荷兰法律定义上无法产生所有权的“尸体”等问题,控辩双方继续各执己见。

原告申请对被告所购佛像做独立的科学鉴定,范奥维利姆又以第三方希望保持匿名为由予以拒绝。

法庭提议双方继续就佛像归还进行谈判,且邀请“交换协议”中的第三方也加入谈判。福建村民的律师表示同意,范奥维利姆仍然以第三方希望保持匿名为由予以拒绝。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