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0岁男孩偷玩妈妈手机游戏 误买近万元装备

福州日报

近日,鼓西派出所民警接到林女士报警称被诈骗,她10岁的儿子用她的手机玩游戏,竟充值近万元购买游戏装备。

林女士不久前把她用过的一部手机给儿子使用,没想到儿子竟偷偷地在玩手机游戏。因为手机上安装有支付宝软件,并绑定了她的信用卡,小孩不明就里,便根据提示一步步操作并输入验证码,竟先后10多次购买并花费近万元。为此,林女士一直称她儿子不知情,是被对方诈骗。民警在林女士手机上点开游戏系统及查看购买记录后,排除了诈骗犯罪。

随后,民警联系游戏软件客服,希望对方帮助协调予以退款,对方称将上报公司研究讨论。如退款协议无法达成,只能以小孩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必须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并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本案中的购买游戏装备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张伟)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