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土激进派梁颂恒、游蕙祯因宣誓时辱国去年底被取消资格议员后,还有多名宣誓“加料”议员等待司法复核。据环球网消息,今日(14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对其中4名议员下判决书:4名议员全部被判丧失议员资格,由去年10月12日起生效,即宣誓当日失去议员资格,4人并需支付讼费。
4名宣誓“加料”议员:梁国雄、姚松炎、刘小丽、罗冠聪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除了“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之外,还有多名在宣誓时“加料”的议员。据香港媒体报道,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去年11月9日在深圳出席研讨会时首度回应,指出有15名议员把宣誓变成表演来羞辱国家,他认为这是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
同场的陈佐洱认为,除了“臭名昭着”的梁颂恒和游蕙祯,不符合宣誓规定的还大有人在,他举出八个例子,包括在宣誓仪式“加料”;在宣誓时撕毁人大“八三一”决定;喊所谓“民主自决”;举雨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字用变调问号读出显示反义;“怪声怪调”花了十二分钟念完誓词,又在facebook上留言说不认同宣誓内容;宣誓后拍桌子摇占中道具铃鼓及把国旗、区旗倒转来插的。陈佐洱被问到觉得有哪些议员应取消资格,他表示应交由特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据海外网,香港特区立法会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及姚松炎4名议员由于早前在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是亵渎誓词,被司法复核其立法会议员资格,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今年3月初展开为期3天的聆讯。主审法官区庆祥今日下午3时将颁下书面判决,一旦政府一方胜诉,4人势必像两名前立法会议员游蕙祯、梁颂恒,依法即时丧失议席。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此前代表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上诉高等法院,就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的立法会就任宣誓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裁定4人宣誓时的表现,属于“拒绝宣誓”,要求法院颁令有关议席悬空。
香港特区政府当时就上诉发出声明,引用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亦列明拒绝或忽略宣誓的后果为“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
代表特区政府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此前在庭上陈词时郑重指出,议员宣誓须符合3项条件,即宣誓人必须庄严,客观地让人感到他是真诚地愿意被誓词约束,以及不得更改宣誓的形式和增减内容,而4人去年就任时的宣誓全部违反该3项条件。宣誓人不能以不知道拒绝宣誓的法律后果,作为开脱借口。他续指,议员就职宣誓时不得借机宣扬本身的政治讯息或主张,但4人仍在宣誓中加入内容表达其个人意见,与主动放弃议席无分别。
辩方则声称,“庄严‘应该’随场合而定”云云。
观察者网此前曾报道,除了已经按照全国人大释法被罢免议员资格的梁颂恒和游蕙祯,还有其他8名香港立法会新一届议员的宣誓遭到民众质疑。本次被提起复核的4人都在其中。
10月12日,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举行首次会议。宣誓就职时,刘小丽故意以极慢速度一字一字读出誓词字眼,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则改变誓词内容,或以不正常的语调读出誓词。
4人具体行为如下:
刘小丽︰以“龟速”读出誓词,每字中间均停顿约3秒。
姚松炎︰首次宣誓时加入“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于誓词中,同日第二次宣誓时,将自行增加内容,放在誓词最后。
罗冠聪﹕以反问语气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
梁国雄︰举黄伞,高叫“雨伞运动”等口号;宣誓后高喊“撤销人大831决议”、“我要双普选”,撕烂“831决定”道具。
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对《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指出宣誓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宣誓人面前宣誓,若拒绝宣誓即丧失相应公职资格,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