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儿童青少年暑期成长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晋江市经济开发区是一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工业园区,随着园区建设越来越快,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来到晋江开发区工作,他们他们为园区企业的发展贡献者自己的力量。暑假即将来临,企业员工子女们的假期安全和教育,成了广大企业员工最关心的问题。为让企业员工能够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也让他们的子女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收获成长和快乐,渡过一个安全而又有意义的暑期,晋江市开发区团工委、晋江市五里工业区“新晋江人”服务中心拟共同举办“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儿童青少年暑期成长夏令营活动,让孩子们和企业员工在这个暑假收获不一样的自信与快乐。
一、活动时间:2017年7月15日—8月19日(暂定)
二、活动地点:五里园消防站
三、参与对象: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员工子女(35-40人)年龄6周岁至12周岁;志愿者若干名
四、报名方式: 7月15日前向“新晋江人”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阿斌 13636945390
或企业团支部负责人报名情况汇总至开发区科技大楼一楼服务大厅党团办。联系人:小王/小苏 82907856
五、活动单位:
(一)主办单位:晋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晋江市开发区团工委、晋江市开发区五里工业区“新晋江人”服务中心
(二)协办单位: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志愿者服务支队、晋江市五里工业区“新晋江人”志愿服务队、晋江经济开发区消防专职队。
1、为儿童青少年暑期活动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预防和减少暑期安全事件的发生;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儿童青少年的暑期生活;
3、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自信心和表现力;
4、协助儿童青少年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促进企业员工家庭形成良性互动,提升家庭幸福感;
5、协助有特殊需求的儿童青少年解决问题,提升个人能力。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20日-7月14日)
1、制定2017年开发区“我的舞台秀出来”暑期成长夏令营活动方案
2、招募志愿者;
3、确定夏令营地点;
4、组织儿童青少年报名,建立学员档案;
5、做好课程安排设置以及部分课程的提前审核、对应的课程教师等准备;
6、完成场地的安排布置,包括桌椅、展板、黑板、投影仪及屏幕、个人专用饮水杯等;
7、与各非公企业青年志愿服务支队以及“新晋江人”志愿服务队进行分工对接,并进行开营前的培训。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7年7月15日-8月19日)
1、按照计划组织青少年儿童开展暑期成长夏令营活动;
2、及时发布夏令营动态,以便家长能及时了解学员们的动态。同时,各夏令营每周进行小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文字和图片信息;
3、邀请媒体对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4、准备及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三)活动结束阶段(2017年8月20日-8月25日)
1、对整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反思,保存好相关材料,作为下次开展相应活动的参考。
八、其他事项
1、参加“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6年暑期夏令营的营员需签署营员安全协议书
附件:
“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营员报名表“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志愿者报名表“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营员安全协议书“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课程表附件1:
“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营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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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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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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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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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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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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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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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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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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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学习哪些课程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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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报名夏令营的原因是什么?想从夏令营中收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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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志愿者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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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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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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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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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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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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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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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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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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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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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承诺 |
我承诺遵守本次夏令营规则,尽己所能,保护营员安全,服从安排,协助夏令营顺利开展。 签字: |
附件3: 编号:
2017年晋江经济开发区“我的舞台秀出来”暑期成长夏令营【营员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营员在晋江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暑期夏令营社工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营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晋江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实际,特制订本安全协议书:
1、营员的监护人是营员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营员参加夏令营而转移到工作站,工作站与营员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营员在夏令营期间,工作站应对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营员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营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营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工作站有过错的,按工作站过错的大小确定工作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营员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工作站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工作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工作站的设施有关,但工作站的设施并无缺陷;
(2)工作站或社工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每次营员活动完毕应立即离开工作站回家,非工作站或社工的原因,营员在工作站内滞留、嬉戏玩耍,或在回家路上造成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社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营员,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社工本人负责或由社工和工作站共同负责。但社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
7、工作站开展的一切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作站应承担责任;因营员违反有关规定,不听从指挥,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活动期间,营员未到工作站或私自离开工作站,工作站发现后应及时通知营员的监护人,但营员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
8、家长必须按时接送营员。家长不来接送营员的,在营员往返工作站途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9、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0、营员家长阅读以上条款同意后请签字。
1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日期: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日);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监护人(营员)签字: 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我的舞台秀出来”开发区2017年暑期成长夏令营课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