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公布今年第13期、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共有4批次食品不合格。
其中,第13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以及糕点,共抽检438批次,其中合格436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食品均为糕点,分别是标示为龙海市旺鑫炉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3日生产的茶·配(抹茶味),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漳州市庆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24日生产的辇宝饼,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第14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以及水产制品,共抽检416批次,其中合格414批次,2批次水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分别是标示为福州安乔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5日生产的老院子龙头鱼,日落黄不合格;标示为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2016年11月25日生产的香酥红娘鱼,日落黄不合格、柠檬黄不合格。
据介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如消费者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刘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