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 硕博占比近9成(图)

新京报

最高法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

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硕博学历占比近九成,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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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率领366名法官举行了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孙若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完成,这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全面落实。

入额法官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本轮司改的“重头戏”,指的是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其中核心内容就是法官员额制改革。

记者从最高法获悉,首批入额法官共367名,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其中博士学历119人,占32.43%,硕士学历205人,占55.86%。最高法此前公布的入额名单显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等人在列。

在首批员额法官选人过程中,对入额人选要求应为审判员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助理审判员,突出实绩导向和办案能力。据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最高法首批入额法官均承办过疑难复杂案件或曾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区分不同类别采取不同入额方式

记者了解到,此次最高法遴选员额法官区分不同类别人员,采取不同的入额方式: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或曾任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按要求审查后,提请遴选委员会审议入额。对审判员采取考核方式,择优入额;对助理审判员采取业绩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择优入额。

最高法法官遴选委员会的委员、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昨日介绍说,遴选委员会审查入额人选工作履历、工作绩效、调研成果、表彰奖励情况以及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审理报告等综合情况,在此基础上从专业角度对人选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做出评价。

遴选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专门委员8名、专家委员7名,专门委员由中组部、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推荐的代表组成;专家委员则由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验丰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等组成。

考核不过、作风不硬将退出员额

确定首批入额法官之后,最高法将探索组建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模式,强调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对院庭长办案数量按“阶梯比例”方式提出明确数量要求,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办案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

徐家新说,法官入额不等于“一入了之”,此次入额不等于终身入额。最高法将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入额法官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的要退出员额。

焦点1

法官流失情况是否突出?

法官辞职人数保持0.35%以下

宣誓仪式后,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司法改革情况。

就新京报记者关于“近年来法院人员尤其是法官流失情况突出”的提问,最高法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回应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的现象在各个行业都日益突出,在法院系统内部出现了个别法官辞职也是正常的人员流动现象,对这个问题,要立足法院的实际客观看待、认真应对。

陈海光给出一组数据说明,目前情况下,法院队伍整体稳定。

“近期,我们对法院2014年以来全国地方法院人员流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法院新进人员和减少人员数基本持平,2015年全国法院新增人员1.9万人,减少1.77万人。减少原因也很复杂,由高到低排序,包含退休、组织调动、辞职、死亡等。单辞职这一原因,各类人员辞职总数占人员减少总数比例不高,仅10%左右。具体到法官来讲,全国法官辞职数这几年也是低位运行。现在全国法官辞职人数占全国地方法院总人数的比例,近几年一直保持在0.35%以下。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法院队伍的总体情况比较稳定。”陈海光说。

陈海光还表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工资制度等重大改革举措成效初步显现,法官职业保障进一步完善,法官职业尊荣感日益加强,法官职业吸引力不断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官队伍会保持持续稳定。”

焦点2

约9万未入额法官如何安置?

四渠道安置 原有法官资格及津贴不变

昨日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67名员额法官)。

改革之前,全国法官人数为21万余人,经过员额制选拔有12万人入额,没有入额的法官将如何安置?

就这个问题,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回应,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应该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内。经过遴选,有一批法官被选拔出来,自然会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额,“我想说明的是,未入额法官中有许多同志很优秀,他们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入额,比如说一些年纪比较大的法官主动让贤,把机会留给了年轻法官;一些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法官,主动放弃了入额机会;还有一些年轻法官,由于年资条件还不够,暂时还没有入额。根据中央要求,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

徐家新说,目前对于未入额法官大致有四种渠道进行安置分流:一是转任为法官助理,继续在审判业务部门协助员额法官办案;二是转任司法行政人员,到综合部门工作;三是一些年纪较大的法官从事案件评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四是交流到其他党政部门。

“这次没有入额的法官在下次员额空缺遴选法官时,如果符合入额条件,还可以参加遴选入额。”徐家新说,所有未入额法官,原来享有的法官资格以及津补贴保持不变。

焦点3

如何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一线办案法官增多 明确院庭长办案数

目前,全国入额法官近12万名,相比此前减少了约9万名,而另一方面法院每年的受案数却在增加,要如何化解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改革前全国法院约有21万名法官,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综合部门从事管理以及审判辅助工作。院庭长主要是履行案件的审批职责,所以真正在一线办案的法官数量远远低于法官的总体数量”,徐家新介绍,对比改革前的情况,改革后入额法官必须办案,院庭长都有明确的办案数量要求,从人员的绝对数量上来看,法官的人数是少了,但是大多数法院的一线办案的法官人数增加了。同时通过审判团队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手段,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也提高了案件裁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