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能任性搭盖!

6月27日上午,永春公路分局外山公路站在日常养护巡查时发现,省道306线K78+650右侧,村民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章搭建。

养护人员立即通知产权所人员前往现场制止。

经路政人员现场勘查,外山乡云峰村村民邓某拟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省道306线外山云峰村路段,距公路路肩外缘6.2米)搭盖钢梁铁皮房用于加工大理石。

对于路政人员的制止,当事人表示十分不理解:“门口的地是属于我们家的,距离你们公路也有一大段距离,也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盖什么都不归你们公路局管吧?”

路政人员: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省道306线永春路段在2米的公路用地加上15米建筑控制区内不能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路政人员现场发放《路政管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搭建筑,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置。

文/图:陈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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