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天津港(集团)原董事长于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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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于汝民在担任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及退休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拉帮结派、培植形成“秘书圈”,理想信念丧失,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调整干部,并收受对方钱款;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