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8大方面,共28条政策措施。据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奖励,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奖励力度最大。
“以奖代补”分配奖励资金
本次出台的措施,涉及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管理提升、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突出抓项目和运行分析协调服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8大方面。
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措施,与此前的相比,有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明确要设立绩效奖励。省经信委工业技改专项和县域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中预留30%资金,根据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下达奖励资金。
具体而言,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明确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技改项目完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给予奖励。具体的奖励计算办法、企业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可参见省经信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
鼓励企业发挥“工匠精神”
此外,28条政策措施中,还针对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企业深耕细作,提出了要求。措施明确,鼓励企业发挥“工匠精神”,走“专精特优”路子,争创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被评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一次性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一次性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记者注意到,针对企业研发还有相关的补助。
措施明确,补助分基础补助和增长额补助,基础补助采取分段补助,标准为年研发经费1000万元以下的按5%补助,1000万~2000万元的按4%补助,超过2000万元的按2%补助;增长额补助是按照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额的6%计算。 (海都记者 袁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