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限制二手房买卖 这些情况购满两年才可交易

福州晚报

日前,《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发布,对长乐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长乐市今后严格落实“双控”措施,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开盘销售申请价格备案,要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通知明确对长乐市二手房买卖进行限制。其中长乐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证未满两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此外,2017年长乐市将加大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提高商品住宅的有效供给。2017年长乐市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另外,今后长乐市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房价变动状况,及时预警预报。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和房价变动情况,适时出台相关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通知明确,今后将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长乐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传播造谣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者 徐文宇)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