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送气工非法储存21瓶燃气 送被行拘15天

厦门日报

近日,一瓶装燃气供气站点送气工,虚构客户用气需求,违反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非法储存21个瓶装燃气,被湖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3月17日上午,湖里区殿前街道群众举报称,殿前一组工业园一店面内储存有大量瓶装燃气。经初步确认,该店面内的瓶装燃气为非法储存。湖里区打非治违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市、区燃气管理中心、殿前派出所、行政执法局殿前中队、殿前街道等相关部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店面内凌乱堆放着21个瓶装燃气气瓶。店面附近遍布工厂,一旦燃气气瓶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询问得知,经营者林某为某瓶装燃气供气站点送气工,日常供气对象大多为夜排档。为图方便,林某私自用客户身份信息,虚构客户用气需求,从站点购得瓶装燃气,并运到该店面储存,待客户真正需求时,才逐一供气。而3月1日,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全面实施后,供气站点销售瓶装燃气时,要做到“户户实名登记,钢瓶去向精准”,决不允许设立“库外库”。林某非法储存的21个燃气瓶当场被执法人员查扣。林某则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被湖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