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等。
审议结束后,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尤权的委托,徐谦对福建代表团工作情况作了小结。他说,会议期间,全团代表站位全局,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扣大会主题认真履职,体现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高度责任感;情系家乡,积极宣传福建发展的成效,宣传福建的优势和机遇,为新福建建设出谋献策;维护形象,严守规定保持良好会风,集中精力履职、积极为民发声,展现了福建代表团一贯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希望各位代表结合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本届最后一年任期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为人民发声、为人民履职,在建设新福建的征程上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上午,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了有关决议草案。(记者 兰锋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