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2017年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00亿元、美丽乡村建设投资260亿元。
具体来看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全省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300亿元,其中:
福州市360亿元
厦门市260亿元
泉州市480亿元
漳州市330亿元
莆田市170亿元
三明市170亿元
南平市130亿元
龙岩市190亿元
宁德市150亿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60亿元
举几个重点任务例子,看过来,都和你的生活息息相关哦——
1.城市轨道交通。
福州市重点推进地铁2号线和1号线二期工程续建,全线开工地铁6号线,尽快批复开工地铁5号线,完成地铁4号线前期。
厦门市重点推进地铁1号线和2号线工程续建,全线开工地铁3号线,开工建设地铁6号线。
泉州市重点推进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续建,力争批复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
2.城市道路桥梁。
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城市的通达性和微循环能力,建设畅通城市,重点完善主干道、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
全省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500公里以上,包括“白改黑”等既有道路改造提升、背街小巷拓宽改造、开发区(新区)道路建设等,其中福州市190公里、厦门市300公里、泉州市290公里、漳州市140公里、莆田市70公里、三明市110公里、南平市130公里、龙岩市110公里、宁德市100公里、平潭综合实验区60公里。
推动中心城市的交通拥堵节点综合整治,福州、厦门市等主要城市各开展10条重要干道交通治堵改造,试点创建主线连续流交通,福州市完成二环路乌山路口等13个路口改造治堵项目。
完善、创建舒适的步行系统,每个市县区都要建成一个以上慢行示范片区,并与城市绿道衔接。
推进中心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路灯节能改造2万盏以上,其中福州、厦门市各5000盏,漳州、南平、龙岩市各1500盏,三明、宁德市各1000盏,泉州市3000盏,莆田市500盏。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
3.城市公共停车设施。
全省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分别是福州市8000个,厦门市5000个,泉州市3600个,漳州市2500个,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各2200个,莆田市160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500个;其中2万个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福州、厦门市各4000个,泉州市3000个,漳州市2000个,莆田市800个,平潭市200个,其他设区市各1500个)。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省直有关单位
4.市政线网及绿道
——雨水管网。全省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渠)150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其中福州市281公里、厦门市80公里、泉州市293公里、漳州市156公里、莆田市94公里、三明市160公里、南平市180公里、龙岩市148公里、宁德市83公里、平潭综合实验区25公里。
——污水管网。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全省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其中福州市270公里、厦门市120公里、泉州市330公里、漳州市150公里、莆田市90公里、三明市136公里、南平市130公里、龙岩市122公里、宁德市113公里、平潭综合实验区39公里。
——供水管网。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省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500公里,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工业区、开发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其中福州市275公里、厦门市110公里、泉州市300公里、漳州市184公里、莆田市93公里、三明市153公里、南平市130公里、龙岩市116公里、宁德市117公里、平潭综合实验区22公里。
——燃气管网。全省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0公里,推动未建设管道燃气项目的18个县(市)和有条件的中心镇开工建设LNG卫星站和配套管道,其中福州、泉州、龙岩、宁德市各150公里,漳州、三明市各100公里,厦门、南平市各80公里,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0公里。
——绿道建设。全省新建提升绿道1500公里以上,其中福州市215公里、厦门市60公里、泉州市130公里、漳州市195公里、莆田市70公里、三明市155公里、南平市295公里、龙岩市160公里、宁德市190公里、平潭综合实验区30公里。设区市和主要城市要建成1~2个绿色慢行区域或“绿线”,打造连续的林荫大道和生态绿廊,推动重要街头绿地、公园与慢行系统的“联网”,推进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的生态型绿道连点成线,其中生态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可按实物工作量计算。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水利厅
5.地下综合管廊。
重点抓好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两个国家管廊试点任务项目建设,厦门市23公里考核验收,平潭综合实验区31公里基本完成。福州市申报第三批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试点示范带动向城市新区、产业园区拓展,争取新开工福州新区、厦门马銮湾新城等一批建设项目,力争全省在建管廊达100公里以上,并建成30公里。
责任单位: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发改委、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6.黑臭水体治理。
全面推进58条黑臭水体整治,厦门市要在金砖会晤前完成6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福州市要在年底前完成43条黑臭水体整治、其他设区市要基本完成已摸排出的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
7.海绵城市建设。
厦门市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36个试点项目基本完成,海沧马銮湾片区和翔安区南部新城初现成果;福州市加快推进国家海绵城市试点,试点项目完成50%以上。推动各市、县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
8.城市污水处理。
扩建诏安(二期)、平和、石狮、永春、三明列东、建阳、建瓯、浦城、上杭城区、福鼎10个满负荷运行的城市污水厂,新建永泰东部新城、武夷山马厂洲、宁德东区、福安湾坞西片区、平潭坛南湾等5个污水处理厂,有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环保厅
9.城市供水设施。
新改扩建龙岩新罗雁石、南平江南片区、漳州第二、漳州常山开发区等4座供水厂,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重要场所争取做到双回路供水。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水利厅
10.城市垃圾处理。
福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莆田市、建阳区2个垃圾焚烧厂建成飞灰处理设施;晋江市要通过周边飞灰处理设施实现飞灰安全处置,2017年开工建设飞灰处理设施。从大件垃圾分类、干湿垃圾分类入手,采取分时分类等措施,启动全省强制垃圾分类试点,制定城市垃圾强制分类办法。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
11.城镇公厕建设。
全省新增2001座城镇公厕(县市城区1270座;乡镇所在地731座),其中福州市298座、厦门市331座、泉州市321座、漳州市206座、莆田市117座、三明市149座、南平市170座、龙岩市168座、宁德市203座、平潭综合实验区38座。积极推动选用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的移动式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厕配套城市工人休息屋。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
12.城市园林绿化。
仙游、武平、德化等县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诏安、平和、华安、浦城、顺昌、屏南等县在2017年要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每个设区市要筹建一个城市植物园和一个国有主导的苗圃、花圃,广植市花市树和乡土树种,打造连续的林荫大道和生态绿廊。各设区市和平潭今年起要开展城市公园建设竞赛,全省每年力争动建1个100公顷以上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各完成450公顷园林绿地建设,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100公顷园林绿地建设,其他设区市各300公顷园林绿地建设。各市、县要力争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道路、1处重要节点、2个小区、2个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5片以上城市片林(单片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并种植2排以上乔木的城市园林绿地)、5处以上旧城区街头小绿地,在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建设时适当配置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住建厅、体育局
13.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
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老城区有机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沿街立面整治、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城市修补工作。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整治2个以上,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项目(含续建项目)。全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20个作为省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林业厅、水利厅、铁办
14.推进特色小镇工程包和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全面推进28个省级特色小镇工程包建设,并向5个国家级特色小镇、48个综合改革建设和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拓展。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及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燃气、排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市政道路水平,建立完善道路网系统;推进产业发展,继续提升住房保障、文教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每个镇开展一条以上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每个镇新建一个以上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公园(大于0.5公顷),或建成一条以上绿道(大于1公里)。全省乡镇建成1万个公共停车设施。启动其它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沿街立面、道路街巷、杆线缆线、农贸市场、交通秩序、污水垃圾、“两违”治理、园林景观等方面整治建设,并推进地域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工作。
责任单位:
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发改委
15.其他。
除以上14方面重点任务外,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城市街景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双修”等其他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全省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60亿元(不含造福工程、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其中:
福州市33亿元
厦门市14亿元
泉州市33亿元
漳州市32亿元
莆田市18亿元
三明市32亿元
南平市31亿元
龙岩市32亿元
宁德市32亿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3亿元
以后咱们清新福建越来越山清水秀,空气也越来越好,不信你来看看这些重点任务——
1.村庄环境整治。
全省要完成1000个村庄环境整治,其中创建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30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具体名单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另文公布。各地要在开展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
2.农村污水垃圾治理。
全面启动全省未覆盖污水处理设施的36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100个。通过新建垃圾转运站或者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的方式完成全省未建成垃圾转运系统的247个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全省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全省村庄推广标准三格化粪池分户处理,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50万户(整村推进);新增3000个行政村实现垃圾常态化治理,使全省7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农业厅、财政厅、环保厅
3.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省级重点扶持邵武市金坑村、东山县铜陵镇、永定区初溪村、霞浦县半月里村、明溪县肖家山村、将乐县良地村、宁化县石壁镇、顺昌县上湖村、长泰县林溪村、三元区忠山村、南靖县石桥村、福鼎市仙蒲村、屏南县双溪镇、荔城区后黄村、新罗区竹贯村等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保护整治。各地要兑现配套“奖补”资金,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认真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要求,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旅游局
4.引导新村建设。
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推进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融合,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要求。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其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建设一批农村示范房和村民集中住宅小区,扭转抢建乱建行为,打造新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国土厅、移民局
5.农村危房改造。
根据《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2017年全省开工改造25309户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万户,省级财政安排补助1.18亿元,以修缮加固为主,降低成本,减轻困难农户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财政厅
6.铁路沿线绿化整治。
继续推进温福、合福、向莆铁路沿线绿化整治,重点抓好高铁、铁路车站到城区沿线重点区域环境景观整治。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铁办、林业厅、住建厅
7.公路沿线整治。
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