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建成国家创新型省份 科技贡献率或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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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到2020年建成国家创新型省份,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福建创新型经济格局将初步形成,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达58%。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福建将实现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四个主要目标。

其中,创新型经济要求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达58%、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6%和15%;自主创新能力上,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63人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5件;区域创新体系方面,要求建成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并形成若干创新高地;创新创业环境方面,要求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位置、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以上。

为真正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案还明确,福建省将围绕“五新”引领产业提升、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构建高效科研体系、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等七个方面,推进重点任务的完成。

其中包括,要重点加快发展新产业、掌握新技术、构筑新平台、催生新业态、应用新模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同时,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技术需求,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等。

要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培育壮大引领发展的创新企业群等。争取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从中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

要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包括加大力度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高水平重大科研机构等。方案提出,要以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为福建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同时,争取国家在闽布局建设一批大项目、大平台,带动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落地。

此外,方案还明确,福建将通过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等措施,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蒋巧玲)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