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9日报道了一男子驾车到长乐潭头镇,将独自坐在门口的3岁男孩抱上车准备带走,孩子的奶奶用身体挡车并大喊,闻讯赶来的村民将男子控制住,然后移交给警方。近日,长乐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6月28日7时许,40岁的四川男子沈某驾驶白色轿车,行至长乐市潭头镇岱西村一村民家门口时,看到男孩林某独自玩耍,起意将男孩抱回老家由自己收养。沈某强行将林某抱走,塞入轿车。林某大声哭喊,林某奶奶发现异常后大声呼救并挡在轿车前,赶来的村民及时拦截、制止,林某被解救。愤怒的村民将沈某绑在电线杆上并报警。
经查,沈某离异后膝下无子,且曾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沈某将幼童强塞车内试图拐骗的行为,在事发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
法院审理认为,沈某以自己收养为目的,拐骗男孩,使其脱离家庭、监护人,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沈某虽然曾经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但经依法鉴定,其犯罪时没有精神病症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某在着手实施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拐骗儿童犯罪给儿童及成年亲属造成的身心伤害较大,而沈某以强行抱走幼童并塞入车内的方式拐骗儿童,其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从严惩处。最后,长乐法院一审判处沈某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