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民张女士反映,她本人在漳州,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在身边,却在福州被取现两次共5000元。她多次向中国光大银行95595客户服务中心反馈投诉,最终工作人员回复,交易为凭密取现交易,根据领用合约,交易视同本人交易。张女士认为,光大银行应为这两笔钱负责,承担相应损失。
光大银行95595客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他们已联系张女士协调处理此事。律师认为,若张女士所阐释事实成立,银行需承担相应责任。
市民:卡在身边却被异地取现5000元
据张女士介绍,2016年12月9日,她一位莆田的朋友信用卡被盗刷9000多元。因自己和这位朋友同时在福州办理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她心生疑虑,11日便到网点修改所绑定的电话号码并查询消费情况,才知自己的信用卡在福州一ATM机上被取现两次,分别为2500元,加上手续费200多元,共计5200多元。当时因所绑定的手机号码已不在使用,没能及时收到取现通知。
12月6日,张女士的信用卡在福州一ATM机被提现
去年12月11日,张女士向光大银行的公众号反映遭遇
发现信用卡被异地取现后,张女士冻结该卡,并多次拨打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反馈投诉,也通过中国光大银行官方公众号反映该问题。
12月13日上午8时43分,光大银行95595客服短信告知张女士,关于两笔2500元的交易对方行回复为:交易时间:2016-12-06,23:52:16、23:52:43;商户地址:建设银行城南广场分理处福州五一南路186号-12;终端号04910597。
张女士介绍,95595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需在漳州消费,证明卡在她本人身上,她依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了消费,不过此时卡已冻结,无法打印消费凭证。电话里,工作人员还建议她报警。12月30日,95595客服短信回复说,她所质疑的两笔交易为凭密取现的交易,根据领用合约,此交易视同本人交易。
被异地取现的这两笔钱最终视同本人交易,张女士不能接受。她认为,卡在她本人身上,出现异地取现情况,是光大银行的责任。光大银行是在推卸责任。(记者 王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