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3年半调解37万案件 “三全”调解机制得到推广

法制日报

11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基本情况以及近期制定下发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福建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案件约37万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约43000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福建各地法院普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强化与行政机关、综治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诉调对接。一些法院还在外部设立具有各自特色的诉调对接平台。接下来,福建法院要落实和完善由福建省率先提出并在全国得到推广的全面、全程、全员“三全”调解机制。(记者王莹)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