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福建省实行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调整。调整后,三个分档的电量均有所提高,各档电价保持不变,合表用户电价仍保持每千瓦时0.533元。
据悉,“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200千瓦时提高到230千瓦时,即第一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30千瓦时以下的部分;第二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400千瓦时提高到420千瓦时,即第二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量231千瓦时到420千瓦时的部分;第三档电量调整为每户每月用电超出420千瓦时的部分。(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