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五村民合伙拉电网捉山猪 一人不慎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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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金山镇吴某水、吴某等五村民,合伙铺设电网抓山猪,不料吴某触电身亡,日前,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某水等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到五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底,吴某在金山镇山上发现有野猪吃他家的竹笋,因之前同村村民吴某水有电野猪的经验,便将此情况告诉吴某水。不久后,吴某水同意到吴某的竹笋园抓野猪。4月2日,吴某水叫上其同村的另外3人也参加。5人一起到山上铺设电网,不料在驱赶山猪过程中,吴某不慎触电身亡。后来,吴某水等4人投案自首。(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陈颖颖 黄国华)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