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业和群众在福州办事创业会更方便,福州第四轮取消、精简及实行多点办理的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多达232项,已通过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
简政放权力度大
记者了解到,第四轮简政放权工作按照“能减则减”的指示精神,围绕“简化、协同、创新、便民”的服务目标,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取消和暂停实施69项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企业可以自主管理、可以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进行管理、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文件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本轮取消后,行政审批事项从416项减少到347项。
取消74项前置审批条件。取消前置审批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部分事项因法律法规修订,不再作为前置审批的条件;部分事项根据国务院或省政府文件,改为延后办理;部分事项因审批方式改变,改为并联办理。
简化39个事项办理环节。取消的办理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于实质性意义不大的现场勘察、专家论证或技术审查环节,予以简化取消;二是推动部门协同审批,对于前一部门已经审查的内容,取消后一部门重复审查的环节;三是推动行政审批层级“扁平化”改革,凡已授权给县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职权,市级部门不再保留审批权;凡保留在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县级部门的初审环节。
取消30份申请材料。这些材料主要是: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国家部委统一发文取消;可通过电子证照库、部门间意见征询等方式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取消。
2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多点办理。总结2015年创新推出的多点办理工作经验,对于跨县(市)区办理或涉及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20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市区同权、多点办理”。
20天内落实取消、精简工作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有关人士介绍,本轮简政放权工作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重在持续加大放权、减权力度,取消部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批服务事项,重点精简了投资项目前置办理环节,取消了部分申请材料。
同时,此轮更加注重跨部门审批服务协同,通过并联审批,会商预审等方式,强化各审批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协同服务功能。
此外,着重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对于多部门实施的相关联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对于多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和系统流转,实行“一窗办理”;对于多层级实施的审批事项,实行“一级审批”,提高审批效能。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20天内落实取消、精简工作,对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变相进行审批。
市效能办、审改办、法制办、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未落实到位的予以通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记者 邱泉盛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