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老板是香港籍男子林某,案发后即逃回香港。其对每个参与到胎儿性别鉴定的部门人员,以高额工资、搭股分红的形式笼络,使其无法脱身且忠于集团。“部分骨干成员,月收入高达20余万元,普通员工也有数万元的月薪,她们便不愿离开该团伙再去从事其他正当职业。” 上一页4/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