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漳州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漳州将争取在今年10月底,基本完成全市党政机关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人员的公务出行,将实行交通补贴,按级别每人每月补贴500-1690元不等。
方案明确合理确定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市和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合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接待等用车数量,其中调研和接待用车按不超过现有的35%保留。
市直单位采取总量控制的原则保留车辆。市直按不超过140辆保留。市直各单位具体保留用车数量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具体保留方案见图)
漳州启动公车改革 市直单位公务车不超140辆
改革后保留的机要、应急和接待等公务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外,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两年内建设到位。
方案明确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下同)的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具体补贴方案见图)
取消的车辆,部分评估后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建立统一的北斗定位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为3年。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