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保障性租赁房2016年第三批轮候分配方案已经出炉,将面向低保人群,岛内外均有房源分配。
面向两类特定人群
工作人员介绍,与前两批次不同,本批开放对象是特定人群,仅面向本市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具体来说,岛内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而岛外房源则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全市提供约180套房源
据悉,本次共提供约180套房源,分布在岛内外。
其中岛内房源约80套,安排在高林居住区、万景公寓、观音山公寓、古楼公寓、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前埔BRT、虎仔山庄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上述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岛外房源约100套,安排在集美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华铃花园一期、海沧海新阳光公寓、同安城北小区、集美后溪花园、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1地块、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2地块、同安滨海公寓、洋唐居住区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房型有三种: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10月17日起意向登记
据了解,第三批次按规定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通过摇号产生,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
意向登记的时间为10月17日至28日,公开摇号时间为11月3日,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7日至11日。
申请分配程序和符合要求的家庭具体条件,市民可以登录厦门市建设局官网查询。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意向登记时带这些材料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供核验。
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优先分配对象,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符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优先分配对象,应当在申请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记者 曾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