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被指是别人的福利:成某些人合法避税区

第一财经日报

建议取消 住房公积金

舒圣祥

据媒体报道,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也就是说,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只有一个半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这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首先表明态度,对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我举双手赞成。可以说,住房公积金是好心办坏事的典型案例。在很多人眼里,所谓“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明明是福利啊,怎么会是办了坏事呢?

我们不妨换个思路,来捋一捋住房公积金到底让谁受益了,然后你就能明白,这到底是你的福利,还是别人的福利。谁是住房公积金的受益者呢?大体罗列如下:

其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2014年时媒体报道全国有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606个。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多应该只能有342个,也不知现在清理了没有。

这些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开发出了几百套公积金管理系统,每个系统花费数百万元到上千万元,每年还有几十万元的升级维护费。这不是浪费吗?为什么要这么干?因为不这样开发和升级,这笔钱就到不了管理机构的账上。这是“替别人花别人的钱”的通病,管理系统的浪费与腐败,不过管孔窥豹。

其二,借住房公积金避税,以及想在名义上降低薪酬的人。曾被曝光的吉林烟草高管公积金账户月入1.8万元、兰州石化每月公积金缴存额1.4万元,类似事件不胜枚举。人家为什么要缴这么多公积金?不是明显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的规定吗?答案一,发到工资里要缴税,发到公积金里免税;答案二,发到工资里显得薪酬过高,发到公积金里神不知鬼不觉。

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差距、区域差距巨大,已是普遍现象。高额公积金俨然已成为某些人合法的避税区、藏匿高福利的“黑洞”、“抹平”收入差距的法宝。

其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越多越占便宜。公积金贷款是比商业贷款便宜,但公积金存款利息也远低于余额宝。所以,你如果只缴公积金不买房,那就等于是为买房人的低利率做贡献。

说白了,住房公积金是一个半强制性的互助制度,有人占便宜就有人受损失,它不会缩小贫富差距,只会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还要负责养活一大批“闲人”。对没使用公积金的那98.5%的大多数人来说,公积金还是发到自己手里,自己来投资,比较自由比较划算。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