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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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纠正和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节礼等问题,厦门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持续发力加压。

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今年以来,紧盯关键节点,连续多次强调正风肃纪要求。结合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让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出实招,强化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三转”要求,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推行“1+X”(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再监督机制,督促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发改、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检查方案,自行组织“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款购卡、工会经费等专项督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市纪委根据问题清单进行重点抽查,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执纪问责或责成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加强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12388电话、网站、信箱、手机APP等举报监督渠道,综合报道群众反映问题及纠正情况,提升群众参与度。

用狠劲,突出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起,处理14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2人(副局级3人、处级27人),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6人。通报曝光47期8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强化节日期间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如对群众反映的思明区旅游质量监督所驾驶员张建亭公车私用问题,责成思明区纪委当天查实,对张建亭作出严肃处理,并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所长张立辉诫勉问责。(厦门市纪委)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