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屏背后的腐败:有电视台3年花24亿购327部影视剧

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荧屏背后的腐败 揭秘影视剧购销利益链与潜规则

疯狂地受贿,疯狂地买剧。中部某电视台2011年至2013年共采购电视剧327部,总价24亿元。为将如此巨量的电视剧在合同期内播完,该台卫视频道每天播出电视剧10集以上。即便如此,到2014年8月,还有21部总价值2 。1亿元的电视剧来不及播,库存积压非常严重。

超15000集。仅9000集。

前者是我国每年电视剧产量,后者是播出集数。

对比显示,1/3电视剧拍出来后或无法见天日。巨大落差,使影视剧购销成为一个“巨坑”。

2014年开始,司法部门相继查处一批电视剧购销环节滋生的腐败行为:中部某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及多名手下涉案;北方某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身陷囹圄后痛悟“伸手必被捉”;一批行贿人及影视公司被判处单位行贿罪。

电视剧购销,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巨坑”,何以滋生如此严重的贪腐?

腐败

影视公司想尽办法各施所能卖剧,供大于求———买方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

电视业从来是一个白热化战场,“厮杀”得最厉害的,就是电视剧。

知道我国一年大概生产多少集电视剧吗?据《全球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2016)》统计,2 0 1 5年,这个数字是21546集,773部电视剧(包括网络视频市场)。

令人振奋的数字背后,是尴尬的现实。即便作为全球电视剧第一播出大国,我国的电视剧播出集数还是赶不上产量。

供大于求成为普遍现象,影视公司想尽办法各施所能卖剧。业内人士举例说,有段时间银行不为影视公司提供贷款,因为电视剧项目风险大不能抵押,不把片子卖掉,啥钱也回不来。

但电视台的播出容量有限。业内资深人士向南都记者介绍,过去5年,我国电视剧年产量维持在1.5万-1.9万集之间,但全国四级电视台(中央台、省级台、地市台和县级台)的电视剧播出总额约90 0 0集。央视主打新闻、体育和专题片,且很少拿高额费用来购买电视剧。而拥有强大 购买能力的省级卫视,则视电视剧为收视率主战场。

“现实就是,电视剧远远供大于求。”这位业内人士表示。产销率过低、作品数量多而质优者少、投放渠道相对有限,成为电视剧购销的现实问题。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买方就处于强势地位———权力有了寻租空间,“潜规则”悄然形成。

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剧属于大众文化产品,其特殊属性无法用有形评判标准来评价优劣,没有量化标准,电视台在买剧时自主空间很大。通常而言,每个电视台都有不同定位,也都会收集行业信息,采购符合本台需要的电视剧,如湖南卫视的定位是青春、东方卫视的定位是都市时尚等。

电视台会根据受众群体、播放定位等因素,列出一份详细的审片表格,里面会有演员阵容、主题内容等细化项目。依据这些内容,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分,挑选出最终决定购买的电视剧。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指标,购销环节存在各种不透明,购买方的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他们也就成了影视公司的重点“公关”对象。

电视剧购销与工程建设、广告投放,一起被业内视为广电系统三大腐败重灾区。

江苏曾派出影视产品采购专题调研组,对全省影视剧购销工作进行调研,总结了影视剧采购中容易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其中包括:一是回扣(也称返点)。所谓购片中的回扣,是指在影视剧买卖过程中,卖方为了和买方具体经办人保持密切的业务往来关系,确保双方的长期合作,而从本已属于自己的利益中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给予买方,买方在账外暗中收受卖方的现金。

二是变相领取劳务费。就是卖方让买方人员以制片人、总监、监理等身份,在影视剧生产合作中挂个名,不参加任何拍片劳动,“名正言顺”地领取高额的劳务费。

三是变相“入股分红”。买卖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买方相关领导及购片人员以将来订购卖方某影视剧为代价,用个人名义“入股”卖方该影视剧的制作生产,“名正言顺”地获取高额“分红利润”。

四是收受高档礼品。卖方通过邀请买方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庆典活动,赠送高档礼品,拉拢相关人员,以在影视剧购销过程中达到目的;五是变相消费型回扣。卖方向买方人员提供各种名义的境内外旅游、考察等福利性消费;六是接受宴请。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卖方为加强与买方感情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地宴请买方领导或相关人员以及提供高档消费。

疯狂

疯狂地受贿,疯狂地买剧。某省级电视台的电视剧采购,因太多曾致“烂库”

“塌方式的腐败”———张苏洲曾这样形容该省广电系统“腐败窝案”。

去年2月4日,张苏洲被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逮捕,他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超过1600万元。起诉书显示,为其送钱的主要是广告、电视剧和大型节目制作公司高管,该省广电中高层干部职工,以及国内知名歌唱演员等三类人员,行贿者瞄准的都是张苏洲担任台长所掌握的广告经营、电视剧及节目购销、人事调整等诸多方面的高度决策权。

公诉机关认定有30家单位和个人曾给张苏洲送现金、物品。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为日景升咨询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程静是张的副手、该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赵红梅的同学。2011年至2013年,程静先后14次共送给张苏洲414万元和价值12.39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

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顿传媒”)总裁吴某也是送钱者之一。吴某与张苏洲是老熟人,他曾任电视台副台长,2003年“下海”创办克顿传媒。对观众而言,吴某更为熟知的身份是,他旗下的子公司出品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还有《爱情公寓》。从2007年至2013年,吴某源源不断地向张苏洲、赵红梅和总编室原主任肖融共计行贿342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

张苏洲还记得,吴某第一次送给自己的2万元现金,“2007年我在上海参加电视节期间,吴某送我2万元人民币现金,由此拉开我收受大额贿赂的序幕”。

吴某第二次送钱给张苏洲,是在2008年的上海电视节期间,金额5万元人民币。此后每年春节,吴某都会到张家“拜年”,并送上10万到50万元不等的“过节费”;2009年夏天,张苏洲在办公室里收下吴某送的30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决书认定,安徽电视台每年都会从吴某的公司购买两三部电视剧。经营额在6000多万元。

法院去年12月判决,吴某和克顿传媒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40万元,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张苏洲案尚未公开宣判。

和张苏洲一起被查的还有总编室原主任肖融。由于负责电视节目外购、财务审批等工作,肖融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视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贿赂,共计现金541万元、金条9根。作为回报,肖融在电视剧采购、付款审批等方面承诺或直接为行贿者提供帮助。证人在证词中表示,给肖送钱,是因为他是总编室主任,负责审核电视剧采购,付款也需要肖签字。其公司能卖很多电视剧给该卫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这与肖融的关照分不开。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