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销售价格联动听证会昨日召开。此次听证会参加人17名,均赞成降价、与上游售价联动,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多数人希望有更多的降价空间,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背景:
上游门站销售价下降
居民管道燃气价下调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主要是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的海西一期印尼进口液化天然气,福州华润燃气公司是福州市海西一期天然气利用工程业主单位,供气范围包括福州市区及闽侯、福清区域。截至去年底,福州市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有49万户,年用气量4681万立方米。
有关人士称,福州市城区自2009年6月开通管道天然气至今,上游门站销售价格发生较大变化,从开通时的2.443元/立方米上调至最高时的2.78元/立方米(2014年11月),2015年9月之后上游门站销售价格开始进入下降通道,到2016年8月省物价局共计三次下调了上游门站销售价格,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气源合同气量的门站气价下调为2.069元/立方米,与制定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对应的上游门站销售价2.443元/立方米比较,上游门站销售价格下调幅度为0.374元/立方米。
福州市物价局对福州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2013年~2015年管输成本进行监审,这三年平均管输成本为0.645元/立方米。经测算,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有0.46元的下调空间。因此,此次听证方案居民生活用基础销售价格拟由现行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
方案:
按照三个档次降价
每户年均节省88.32元
从去年7月起,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气价制度。此次听证方案仍按阶梯气价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
第一档年用气量192立方米(含)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3.65元/立方米下调为3.19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气量192立方米以上至300立方米(含)部分,销售价格由4.38元/立方米下调为3.83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由5.48元/立方米下调为4.79元/立方米。
对学校、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以及8人及以上多人口家庭居民用户(选择统一价格用户)气价仍按基础销售价格1.1倍执行,即由现行4.02元/立方米下调为3.51元/立方米。
福州市物价部门测算,价格下调后,福州城区每户居民家庭每年平均可减少燃气费用支出88.32元(按第一档用气量计算),如果按第二档、第三档用气量计算,费用支出减少更多。
机制:
管道天然气终端售价
将与上游售价联动
从2009年6月起,福州市城区居民陆续使用管道天然气,基础价格至今保持为3.65元/立方米。根据全省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福州市物价局提出实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与上游售价联动的意见。
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自2016年起印尼气源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与购气成本实行联动,即当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0%且时间达到或超过3个月,或购气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15%且时间达到或超过2个月时,按购气成本变动情况相应调整销售价格,即门站气价。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使上游气价变动情况能够及时传导到终端用户。
为了使天然气价格更加适应市场供求变化,使终端用户气价的调整与上游门站销售价格调整变动相衔接,福州需相应实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销售价格联动,即当省物价局按联动机制调整上游门站气价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上游门站气价变动情况同时间、同向调整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不再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
声音:
降价存有一些空间
还要照顾弱势群体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17名,其中消费者8名。所有参加人均支持降价、与上游售价联动政策。他们普遍认为,降价可让百姓得到实惠,而售价联动政策能够适应市场供求变化,促进气价动态平衡。部分参加人就成本核算、下调幅度等问题提出疑问或意见。
来自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刘用福归纳了一些消费者的意见,认为此次公开的数据不够全面、透明,因此在赞成降价的同时,对价格是否下降到位存疑。参加人陈成铜、林薇、林筱文等人也认为气价还有下调空间。
部分参加人提出,要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来自市人大财经委的陈磊参照无锡等城市的政策,提出要保障低保、特困家庭用气平稳,在价格上给予照顾。来自市社会福利院的翁锦琴称,目前该福利院尚未使用管道天然气,建议为福利院免费安装管道天然气,并给予一些优惠。
参加人葛椿赞成在政策上向弱势群体倾斜,也希望福州市能够建设大型储气站。
福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会研究论证这些意见或建议,完善听证方案后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