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规:城市公园免费开放 严禁在内设私人会所

厦门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城市建设要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所有的城市公园一律免费,占用公园的空间须限期腾退。

《意见》要求,各地必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助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健身等各项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为群众打造方便快捷的生活圈。

对于城市公园,省里要求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原则规划建设。公园、小绿地、绿道等公共活动空间可穿插搭配,城市公园一律免费开放,严禁在公园内设立私人会所,各地要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同时,城市公园等公共空间还要配置小型户外公共体育设施,满足居民文体活动和交流需要。(特派记者张珺)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