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东(化名)向陈同学要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说是要在网贷平台上注册,陈同学也没多想,就给了阿东。之后,陈同学也没多问阿东,直到几个月后,债主追来问了,陈同学才知道阿东已经在借贷宝平台上借了30多万元。陈同学“一夜之间”背上巨债,还只是在校生的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近日只好向记者求助。
陈同学的账户已借32.1万元。
【讲述】
碍于情面,身份证号、手机号、父母电话都告诉同学
陈同学是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据陈同学的朋友小苏说,去年,陈同学的舍友阿东谎称自己的身份证还在办理中,没办法注册网贷平台,让陈同学把个人信息借给他注册。碍于同学情面,陈同学把身份证号、手机号以及父母的电话等都提供给阿东,让他在网贷平台上(分期乐、优分期等)实名注册。最初,陈同学知道阿东注册了几个平台的账号,但后来阿东又陆续注册多个,陈同学都不知情,也不清楚他在这些平台上借了多少钱。
今年4月和5月,阿东两次让陈同学帮忙“刷脸”,因为他要从借贷宝上提现,称是要用于还其他网贷平台的借款。这时候,陈同学才知道阿东在借贷宝上实名注册了。今年暑假开始,因为借款期限到了,陈同学陆续接到借贷宝上“债主”的催债短信,还有各种陌生电话打来。
阿东当时注册账号虽然用的是陈同学的个人信息,但网站发送验证号接收用的手机号是他自己的,而阿东已在4月退学,手机也无法联系上,所以陈同学也无法登录账号查看具体详情。陈同学只能通过其他使用借贷宝的“宝友”查看账号简介,才知道阿东在这个平台上已经借了30多万元。据陈同学的一名同班同学说,阿东借这么多钱,是去赌博。
8月24日,陈同学和小苏一起到泉州,找到阿东的父母,对方答复“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据阿东父母说,其他债主追上门,家里已帮忙还了40多万元,现在没钱了。记者几次拨打阿东及其父母的电话,但都无人接听。
据辅导员透露,阿东不只用陈同学的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网贷平台借钱,其他同学也有类似遭遇。刚开始,辅导员也不知道这件事,只是知道阿东频繁逃课,结交社会上的朋友。直到后来,陈同学“被欠巨款”,找到辅导员,辅导员才知道阿东在赌博。
借贷宝页面截图。
【平台】
借款人实名,借款要刷脸,但无法监控线下其他操作
据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说,学校里的网贷平台小广告很多,校方曾多次清理,但仍无法遏制学生网贷的风潮。
在APP“借贷宝”页面上,写着“一分钟申请一小时审核当天放款”“借钱不需要任何审批,金额、利率、期限都可自定”等字样。如果借款逾期不还,借贷宝将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管理费,还会叫工作人员催款,债主也会叫人来催钱。
据“借贷宝”客服介绍,平台实行“出借人匿名、借款人实名”的模式,并在提现时,需要输入个人信息和交易密码,还要面部认证,如果不是本人操作,是无法完成交易过程的。但如果像陈同学和阿东这样,在线下有其他操作情况的,平台并无法监控,也无法负责。客服建议,受害人保留第一手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
借款人清楚贷款行为,因此不认定为诈骗案件
陈同学后来报了警。据警媒热线回复,陈同学把身份证借给同学贷款,他本人也知道有这个贷款行为,事实上,这相当于他把钱贷出来借给同学,所以不认为这是诈骗案件。
如果阿东不偿还,那么陈同学确实需要向债主履行还款责任。至于陈同学的经济损失,他可依据借款关系起诉到法院。如果是阿东仅让陈同学提供身份信息,但陈同学不知道有贷款行为,阿东又把钱贷出来,这才构成诈骗。
【律师】
平台只提供“中介”服务,大学生介入风险极高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认为,从案情来看,借贷宝提供“中介”服务,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完全出自个人意愿交易。案例中的陈同学明知阿东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却没有阻拦,出借人基于借款人是陈同学,而出借相关款项,陈同学应当对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陈同学和阿东之间能否认定借贷关系,还需要看证据。
郭丰提醒,大学生尽量不要在网贷平台上借款,即使要借,也要谨慎保管自己的账号,不轻易出借账号,更要防止被盗号,以免出了问题陷入百口莫辩的僵局。网贷平台的风险极高,利息远高于银行的正常贷款利息,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业内】
冲动又还得上,民间借贷公司爱找大学生
业内人士透露,一般的P2P平台以理财产品的名义,以一年约12%的利率向投资者融资,再把钱以15%-20%的利率放贷给大学生等群体。大学生由家长做经济支柱,有偿债能力,且容易有冲动行为,所以很多民间借贷公司会找大学生作为放贷对象。一般的P2P平台负有向投资者还本息的义务,因此承担整个环节中最为复杂的风控环节。一般而言,P2P平台向借款人收取相当于本金一定比例的违约保证金,并严控放贷对象等。
但借贷宝将风险转移给没有能力评估风险的普通大众。平台只作为中介平台,只是坐收管理费用,不托管资金,不承担风险,所以受害人在维权时就很难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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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转账就赚钱” 结果损失30多万
今年初,在海沧上班的黄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杭州某公司的业务员,向黄先生介绍一些投资重金属行业可以赚钱的“好门道”。
黄先生说,业务员自称叫江泳,并让黄先生下载两个软件,只要在上面转账,就可以赚钱。江泳还会给黄先生提供一些信息,如原油涨了多少,白银涨了几个点等,并不断拜托黄先生帮自己“冲业绩”。因为平时也炒股,并做一些理财项目,黄先生就心动了。
黄先生先后下载了APP“宁波都普特电子商品交易中心”和“湖北汇隆贵金属”,并用江泳事先开好的账户交易。黄先生在第一个平台转入了11万多元,在第二个平台转入了近30万元。可是转钱后,黄先生不但没有收到预期红利,连江泳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后来,黄先生找到了宁波的这家公司,对方说江泳是代理商。公司负责人让黄先生到上海,三个人一起协商。最后,公司退还6万元,江泳退还1万元。黄先生说,之后江泳就将其电话拉黑,再也联系不上。黄先生说,他在网上搜寻发现了很多类似经历,都是通过现货交易平台交易,最后血本无归。
接警后,警方进行了解,他们表示,两个平台仍在运行,黄先生的情况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属于个人投资失误。(记者 江雨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