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局长陈锦辉(左一)带领工作人员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检查活动。省交通质监局供图。
中国经济网福州9月5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和能力,强化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福建省交通质监局结合第三季度专项督查于8月下旬至10月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四个“专项行动”督查暨上半年质量安全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复查活动。据悉,活动分三阶段进行,8月15日-31日,省交通质监局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开展第一阶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建设单位四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检查施工现场。省交通质监局供图。
行动期间,检查组前往福州、三明等7个地市实地督查了长平高速、屏古高速等14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听取建设单位四个“专项行动”组织情况及上半年各项督查整改情况的汇报,抽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试验检测等参建单位工作,及时签发了抽查意见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询问笔录等取证工作,并要求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扎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现场进行相关询问笔录。省交通质监局供图。
省交通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要求,此次检查要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各被检项目不得停工待检。同时,检查人员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检查行动做细做实,切实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刘应平 魏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