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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骂河南人被起诉】8月14日17点05分,新浪微博认证为第八届全国电视主持新星风采展示活动全国总决赛大学组金奖的@胡伟HoVi发微博:“马蓉这种女人真是不要脸,跟河南人一样。”
8月31日,郑州市民井长水一纸诉状将胡伟告到了金水区法院,目前金水法院已收到诉状,是否立案还在研究中。
“作为一名河南人,我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河南的形象,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被告肆意损害河南人名誉及形象的恶毒行为予以迎头痛击。”
井长水认为,胡伟作为一定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对河南人民无端羞辱、谩骂,严重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感情。
他在起诉书中要求——
胡伟立即删除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的辱骂河南人的相关言论、并停止发表相关侮辱河南人名誉的言论;
在新浪网等国家及河南省主流媒体公开向河南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向原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事件
8月14日17点05分,自称“非著名主持人”胡伟在其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对河南人进行语言攻击。
翻看他此前的微博发现,胡伟长期在微博上公开发表辱骂河南人的言论。
8月16日中午11点左右,记者登录关注@胡伟HoVi微博发现——
14日他发的“骂马蓉跟河南人一样不要脸”的微博已不见了。
而1小时前更新微博——
我还是个孩子,不想因为你们的事把我牵扯进去,河南人攻击我真的是太没素质了,我的生活受到了影响,我要用法律保护。
8月17日20时22分,新浪博主#胡伟HoVi#发文称——
微博之前被盗,现在已经找回。很抱歉之前盗号者对河南人的侮辱,特此声明确实不是本人所为,对大家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但是还请大家原谅,毕竟他使用我帐号发布,对不起,我知道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吧?
对于“道歉”,显然很多网友不买账——
“噗,号被盗?人家还能盗出你自拍?”
“号盗了吗?让新浪发布声明你号之前被盗找回。公布你登录IP,瞎话编的真滑溜,谁跟你是好朋友”
“道歉能拿出点诚意不能?”
关注
该事件连续多日发酵以来,郑州晚报《身边》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也先后发表数篇文章——
如“河南人咋你了?!!必须道歉!一主持人微博骂:‘马蓉不要脸,跟河南人一样’”
后来胡伟所谓的“道歉”后,晚报再次发声:“这样的道歉不接受!骂河南人的‘胡伟HoVi’说微博被盗不是他骂的,敢不敢拿出点诚意真心道歉?”
晚报微信客户端发出后,点击率超3万。
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出后,引10万+点击率。
井长水说,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并一直活跃于该新浪微博,并拥有数万名粉丝。
“作为一名河南人来说,非常气愤的是,从2016年4月起,为了博取关注,胡伟竟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河南人没一个好东西,天生就知道生孩子抢劫吹牛逼’等非常荒谬的言论,对河南人民的名誉造成极大伤害。”
井长水诉状中称,在此后,胡伟又在其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不断地对河南人民进行语言攻击。
“胡伟通过其新浪微博,无端的、毫无根据的对河南这个拥有几千年灿烂文化的中原大地的善良人民反复多次的攻击、辱骂、讽刺。”井长水说。
同时,井长水将北京一家网络公司也告了。
他认为,该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有义务对被告胡伟的不堪言论进行审查与管理。
然而,该公司却对胡伟长时间、反复对河南人的言语侮辱等行为放任不管。
对胡伟通过言论攻击、谩骂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河南人名誉权行为的大肆扩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追问:
井长水是不是也在借此炒作自己?
“我不需要炒作我自己,没必要。”
井长水说,他也从事一份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所以法律意识相对强一些——
“最近以来,也听到身边的朋友对胡伟骂人事件所表现出来的气愤,但也很无奈,没有好办法,我想通过法律手段,通过维权来判一例,对大家都是个警示,告诫大家以后说话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该说的不要胡说八道的。”
他说,虽然他祖籍在山东,但在河南生活已快30年了——
“我觉得河南人很淳朴,厚道,善良的河南人民一直以包容的心态,对其教育说服,望其能够自悔。然而,不知悔改的胡伟一发不可收拾,多次发微博骂我们河南人,现在是法治社会,让我来通过法律手段来告诉你的违法行为。”
为何索要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井长水说,一千中的“一“有一诺千金的意思——
“是要告诉他(胡伟)做人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不要乱说话,说错了话,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他骂人这件事错了,就要诚恳道歉,而不是借口微博号被盗了,来欺骗一亿河南人民的感情。”
态度:其实要告胡伟的不止一人
“郑州晚报特别有担当和社会责任感。”
在胡伟发的“马蓉和河南人一样不要脸”微博以来,河南律师付建也和晚报记者进行了沟通,并表示——
郑州晚报率先报道的一系列文章他都看了,“马蓉的行为仅仅代表其个人,无法也不能代表其他人和相关的群体”,将马蓉事件联想到河南人“不要脸”,是典型的语言暴力,极大地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情感。
他也准备以“公益诉讼”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胡伟,“无论是否立案,起码代表着我们河南人民的态度”。